鲤城发布重要通告!近期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公共场所“三码联查”、所有景区严格管控
时间:2021-08-01 08:03 浏览量:1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8号)

  近期,南京市新冠变异病毒(德尔塔病毒)传播链感染200多例,疫情波及多个省份。另外,与我区人员来往密切的厦门市于7月30日通报4人核酸检测阳性,厦门市已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将思明区莲前街道源泉山庄A区(前埔六里1-20号)列为中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全区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级调整情况和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不要前往厦门市、江苏省南京市、湖南省张家界市、河南省郑州市等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如本人、亲属或单位员工拟从厦门等涉疫区域返回泉州的,应动员其留在原地待疫情消除后再返回,若确需返回的,要主动向当地社区和单位报告,严格执行当地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7月25日以来从厦门市入(返)鲤人员,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鲤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包括经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研判为风险系数较高的人员或无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鲤人员落实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医学观察(监测)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隔离。

  三、全区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列为中高风险区域未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的入(返)鲤人员以及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鲤未报备的人员。

  四、全区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都要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发现健康码为黄码等异常情况的,立即转移到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报告、做好登记工作,绝不能让其进入公共场所或放任自流。

  五、全区所有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强制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

  六、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函》,即日起,全区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已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非中高风险区域的也要尽快返回。

  七、按照“行业监管,单位督促”原则,各类重点人群所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督促所有管理对象及从业人员按照规定频次接受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并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及报备制度。

  八、近期,原则上全区范围内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提前报备,获得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九、18周岁以上所有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除禁忌症外),务必尽快到就近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12-17周岁在校学生,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接种疫苗。

  十、倡导全民出行佩戴口罩、不从中高风险区域网购,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尤其是进入重点场所要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