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发布告诫书!不得使用!
来源: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9-05 09:05 浏览量:1
关于规范中秋月饼市场经营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全区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精神,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遏制月饼过度包装及“天价”月饼等现象,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明码标价,拒绝“天价”。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明码标价、合理定价,严禁价格欺诈。不使用名贵食材、豪华包装等方式炒作月饼价格,不生产、销售“天价”月饼。
  三、简化包装,绿色环保。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生产、销售包装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2022年8月15日实施)的月饼,月饼包装不应超过三层,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倡导使用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四、强化计量,公平交易。加强企业内部计量管理,确保月饼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积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计量监督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保障安全,守护健康。确保生产的月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或销售非法添加、过期变质等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委托生产需双方资质齐全,产品合规。生产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售月饼食用安全。
  六、规范宣传,杜绝误导。广告宣传坚持真实、合法、健康原则,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性信息。严禁借庆祝节日名义进行商业炒作或宣扬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不得使用“专供”“特供”以及“内部特供”“军用”“国宴”等词汇或标识进行广告宣传。
  七、绿色消费,倡导节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主动使用绿色低碳包装设计,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月饼产品,为消费者营造健康、理性的消费环境。
  八、强化监管,严惩违法。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适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