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5-18 16:11 浏览量:1

泉鲤委编办〔202010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调整区外事办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区外事办权责事项15项,均为其他权责事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区外事办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权责清单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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