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和省审改办《关于报送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有关情况的通知》(闽审改办〔2017〕39号)精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区审改办梳理汇总了162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作为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现予以公布。
通知下发后,区直各单位仍应按照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倒逼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要求,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继续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并及时报送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附件:鲤城区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鲤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