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1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鲤城区民宿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1-15 11:31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民宿产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鲤城区民宿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志慧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永年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洪涛  区住建局局长

      许旭川  区商务局局长

      黄志军  区文旅局局长

      杨惠耀  区应急局局长

      杨昌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华亮  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黄文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  炜  区发改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  菁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美玲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陆正昌  区城管局副局长

      辜志强  鲤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辛梦桦  鲤城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王海波  区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林呤昕  江南街道党工委宣委

      詹  罡  浮桥街道党工委宣委

      陶华明  金龙街道党工委宣委

      张伟雄  常泰街道党工委宣委

      张晓春  开元街道党工委宣委

      连建平  鲤中街道党工委宣委

      吴燕孺  海滨街道党工委宣委

      陈小玲  临江街道党工委宣委

      一、内设机构

      区民宿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2个工作小组。

      (一)办公室

      由区文旅局牵头,区政府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和鲤城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作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规划民宿集群片区布局,提出民宿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组织对民宿进行实地联合勘察、核验,出具书面核验意见,并统一向社会公示;组织开展星级旅游民宿的申报和定级评定;指导成立民宿同业公会。

      (二)市场监管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城管局和鲤城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受理游客对民宿服务质量的投诉,规范民宿价格和收费行为;指导民宿规范经营并做好数据收集统计;向社会发布民宿管理相关信息。

      (三)安全监督组

      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商务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和鲤城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民宿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民宿业主及经营管理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民宿经营单位做好消防培训和演练。相关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职能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

      二、职责分工

      区民宿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发改局:指导规范民宿价格和收费行为。

      鲤城公安分局:负责民宿游客的入住登记检查和治安安全指导管理工作;帮助业主安装民宿治安管理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属地派出所负责落实日常旅客入住“四实”登记、治安管理等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配合区文旅局提出民宿业相关扶持政策。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有实施外立面改造的民宿业主向市资源规划局申请报批。

      区住建局:负责民宿建筑安全把关,指导民宿所在街道抓好民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

      区商务局:协助区文旅局拟定民宿行业发展规划。

      区文旅局:负责拟定民宿行业发展规划;牵头提出民宿管理办法和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民宿宣传营销和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受理游客对民宿服务质量的投诉。

      区卫健局:负责民宿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的审查工作;加强对民宿日常经营的卫生监督,依法查处卫生违法经营行为。

      区应急局:负责监督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并负责民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民宿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督促民宿经营单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区城管局:配合属地街道整治违规广告店招、标识、标牌;负责查处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

      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民宿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加强对民宿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对影响环境的经营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鲤城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民宿消防工作的指导,将民宿经营场所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督促指导街道、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宿业主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

      各街道办事处:在区民宿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民宿申办的受理、初审、指导、服务,及相关的统计、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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