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100-2021-00034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6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转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教民〔202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鲤城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剑辉 区政府副区长
李超端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劲松 区教育局局长
杨昌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叶贻雄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良红 区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燕孺 区教育局副局长
尹文龙 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陈培伟 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蔡元为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建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永瑜 区城管局副局长
林华亮 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东福 鲤城消防救援大队二级指挥员
王君扬 江南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诗雯 浮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陶华明 金龙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黄欣怡 常泰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林 菲 开元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连建平 鲤中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胡文扬 海滨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黄雅龄 临江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燕孺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分别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今后如遇成员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提出接替人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2.研究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研究解决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涉及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
3.汇总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并进行通报;
4.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联合执法制度。积极推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区教育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对无证办学举办者形成震慑和压力,有效遏制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问题。
(三)抄告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于每月30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动态抄告由区教育局汇总通报。
(四)黑白名单制度。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格式和流程,实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加强对黑名单机构的约束、惩戒。
(五)信息共享制度。由区教育局牵头,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摸清各类培训机构的数量和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区教育局定期组织更新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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