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0100-2022-00017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2〕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8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自强同志任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业务科科长职务;
陈建新同志任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洪群锋同志任泉州市鲤城区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吕丽君同志任泉州市鲤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站站长;
免去吴建忠同志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宏平同志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薛相宜同志鲤城区鲤中街道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晞同志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同异同志泉州市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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