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800-2018-0069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8〕9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30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贯彻落实市行政审批服务专题会议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09:22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899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城区贯彻落实市行政审批服务

    专题会议工作计划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鲤城区贯彻落实市行政审批服务专题会议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计划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7 30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贯彻落实市行政

    审批服务专题会议工作计划

     

    全面落实市委康涛书记视察市行政服务中心主持召开的行政审批服务专题会议各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真正把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一流的服务品牌、软环境建设的名牌、人民满意工程。

    二、工作计划

    (一)全面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

    1健全完善项目台账管理制度。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台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抓住项目审批服务台账“录入、查阅、剖析”三个关键,发挥项目审批“号脉会诊”作用。各区直审批部门从首次咨询开始跟踪审批每个环节问题,建立台账记录、倒排节点计划目标,管住补退件、方案论证、专家评审、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等短板,从中发现问题、提前预警,倒逼审批事项按路径最短、时间最快的流程推进落地。各区直审批部门主要领导定期分析台账,追溯原因、解决问题、建立机制,切实提升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重点办、效能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8月底前完成。

    2.建立重点项目台账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基本建设审批各个阶段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审批各个阶段内出现补件、部门政策协调不一致的“堵点”及时记入项目台账、跟踪协调,并深入分析审批服务的“堵点”、“痛点”,提出整改措施。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重点办、效能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7月底前完成。

    3.建立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标准化体系。深化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对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裁量标准进行完善、深入细化,逐个项目、逐个权力岗位排查自由裁量空间,制定技术规范、岗位权力运行规则。规范方案评审、技术论证、现场踏勘等环节,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审查细则标准清单,最大程度杜绝人为因素,做到无差别办理、依标准审批。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审改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12月底前完成。

    4.做好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的总结提升。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形成统一的、可操作的标准,并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审改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窗口干部队伍建设

    5.完善窗口工勤和聘用人员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探索完善统一派遣管理、统一培训考核及财政奖励补助等机制。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区委编办;20188月底前完成。

    6.提升窗口行政事业干部精气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泉鲤政文〔201478号),着力规范窗口服务管理制度,对窗口干部队伍从严管理,强化业务考核,健全激励机制,实行常态化约谈问责和交流轮岗,适当提高窗口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探索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对派驻干部实行考核评比办法。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20188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窗口工作作风建设

    7.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落实文明用语、仪容整洁、服务规范,树立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服务形象。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20188月底前完成。

    8.建立舆情反映制度。12345平台以及全省统一投诉电话968168,投诉信箱、网上投诉等投诉渠道,主动访谈办事人员。群众有投诉、有反映,必须有落实、有反馈。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效能投诉窗口建设,及时处理办事群众来人来电来访及效能投诉,加强电话回访办事群众,随时了解办事群众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意见及建议,并研究改进措施。

    牵头单位:区信访局,配合单位:区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长期工作。

    9.加大效能监督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的通知》,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督查机制,加强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明察暗访,加大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以常态化问责促履职到位。

    牵头单位:区效能办,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7月底前完成。

    (四)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10.加大力度推进并联审批的方式。编制统一的审批标准,统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及申请表格、示范文本,实现审批事项的标准化、清单化、动态化管理;推行“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模式,推动项目联审联办,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审改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7月底前完成。

    11.统筹推进行政服务“一号一窗一网”改革。坚持“应进则进”原则,推动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或设立分中心集中办理;推行主题体验式“办事”服务,统一咨询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发证窗口,实现“一件事、一窗办”。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审改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9月底前完成

    1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创新企业开办并联审批,逐步实现公司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不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内资公司设立登记全程无纸化登记,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天。

    牵头单位:鲤城工商分局,配合单位:鲤城公安分局、区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12月底前完成。

    13.加大行政审批改革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与传统媒介,对行政服务改革新举措、新政策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群众认知感。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12月底前完成 

    (五)提升网上审批服务水平

    14.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融合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加快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通纵向审批服务端,努力提高网上申报比率。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审改办,区直相关部门;201812月底前完成。

    15.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推行在线办理,努力实现全流程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和评价。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审改办、经信局,区直相关部门;201812月底前完成。

    16.提升“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实效。大力推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审批服务新模式,力争“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达到85%。加强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的应用,推行审批中介网上服务;建立电子文件和证照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办事对象重复提交证照材料现象。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努力提高办事群众获得感。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审改办、经信局,区直相关部201812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集中各方力量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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