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900-2013-0013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3〕182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0-0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3〕182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今年我区承办2013年度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7个,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进展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并顺利通过省、市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民办实事是落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重要行动,也是心系群众、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的具体体现,并且各实事项目均已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因此,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大力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将在年底前接受上级各部门的验收、考核,但目前仍有继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施助残工程、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20名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实施2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工程、实施中心市区积水内涝整治工程、完善公共文化体育体系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等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较慢,并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各责任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对所承办的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倒排工期,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组织精干人员,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为省、市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同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资金使用,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工程质量。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项目进展信息,并确保统计数据来源清楚、真实可靠。同时,各责任单位在上报相关数据之前要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同时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备案。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