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000-2018-0065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8〕8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8〕89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泉政办〔2018〕4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下达2018年我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任务
2018年,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0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1%以内。各街道具体促进就业工作指标详见附件1。
二、突出重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要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8〕2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4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2015〕62号)等政策文件,完善政策举措,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力。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就业率。要坚持创业示范引领,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要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精准扶贫脱困发展需要,继续开展“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三、加强领导,抓好协作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四、强化督查,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抓好落实,明确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到人,确保分解下达的各项就业指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
一是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将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的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情况(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文件于
二是做好台账。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开展常态化自查活动,做好日常台账等迎检基础工作,并按照目标任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
三是总结疏理。各有关单位要对2018年度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疏理,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
联 系 人:郑勇峰 吴端尧 邮箱:657737250@qq.com
联系电话:22176692 传真:22280229
附件:1.鲤城区201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2.2018年街道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责任人
3.2018年街道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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