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100-2018-0024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8〕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6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28 19:0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83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鲤城国土分局会同区住建局、农林水局、交通市政局等部门制定的《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防治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切实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3 26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鲤城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农林水局、交通市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简况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及上级有关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上一年末就及早部署,明确在汛期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及下社区干部职工应进驻社区预防,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要到位上岗,增强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责任感。在全年多次强降水、强台风等地质灾害敏感时期,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安排地灾防治工作人员、社区级协管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全员上岗,认真开展巡查和监测工作,取得很好的防灾效果。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泉政办〔2016133号)文的要求,全区共设有群测群防点2个,落实群测群防人员2人,已发放防灾明白卡2份、发放防灾避险卡10份、布设警示牌4块。2017年全区范围降水正常,全区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二、我区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我区2018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尤其是山坡居民房前屋后的小型崩塌。本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小型崩塌、小型滑坡各1处)。主要分布于江南街道乌石社区半山腰(22/5户)及浮桥街道金浦社区(行人及车辆)等居民点,严重威胁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区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类: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一)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点危害性重大级至较大级,稳定性为不稳定或基本稳定的地段;

    (二)次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点危害性属较大级至一般级,稳定性为不稳定或基本稳定的地段;

    (三)一般防治区:危害性属一般级,稳定性为基本稳定的地段,对人民生命财产不构成很大威胁。

    2018年鲤城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区

    街 道

    重点防治区

    成灾类型

    危险性评估

    江 南

     

    小型崩塌

    山体基岩开采,并在坡脚建房住户,危险性较大

    浮 桥

     

    小型滑坡

    坡面经过清理且离道路和民房较远,危险性小

    三、重点防范期

    (一)我区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在410月份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近几年我区地质灾害和降雨量关系的初步分析:当过程降雨量大于 50mm 时,一些不稳定房后斜坡就会出现初始的变形迹象,这种开始诱发地质灾害的降水量可视为我区地质灾害的警戒期,在此期间应加强监测和预警;当累积降雨量达到 100mm ,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开始产生;当累积降雨量达到 200mm ,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发生的频率就显著升高。同时,注意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比较明显的滞后效应,雨后(尤其是持续性的降水后)13天内仍然是各类地质灾害较为活跃的时段。

    (二)我区今年预计雨季降水正常或略少,但旱涝交替的气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不利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在这些敏感时段早部署、早安排。尤其在降水相对集中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以及79月份的台风和热带气旋期间应密切注意该时段内的天气预报。

    (三)我区地质灾害除由降雨所诱发外,人类工程活动(山边工程)所诱发的地质灾害也占有一定比例,因此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也需要加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1.主要任务

    1)选点定人明确责任

    重点防治区社区的两委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基干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相关街道办事处应按照《鲤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及社区挂点干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做到层层明责任,件件抓落实。

    2)宣传培训促规范

    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国土分局要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抗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社区居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让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三条措施要到位

    简易监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简易监测措施,如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或涂油漆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在社区所在地或其它适宜的地方设置雨量器,进行降雨观测等。

    灾前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器械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社区居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就会自觉、迅速地做出反应。

    紧急避让措施。要制定社区居民紧急避让措施。在社区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避让场地和撤离路线一定要选择不会受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威胁的安全地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鲤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备足帐篷、被褥、饮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饥物资以及急救药品。街道、社区要做好紧急避让有关工作。

    4)四项制度要落实

    汛期值班制度:我区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41日至 10 15 ),各级各有关部门须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以便保障通讯畅通;社区两委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街道办事处和国土分局的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台风及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次数,并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定期进行观测。

    险情巡查制度:社区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城内灾情险情巡查。若有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街道办事处和国土分局报告并组织避让;灾情一旦发生,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2.基本要求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1)社区居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动员本辖区已有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网络,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个人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监测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及时上报。

    (二)预防预警

    1.编制《年度防治方案》:相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年度防治方案,组织编制《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群众转移预案》)。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国土分局应对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万无一失;要根据《群众转移预案》的要求,适时组织当地居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群众转移预案》务必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并纳入街道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一并实施。

    2.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在汛期,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进行用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工程活动,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4.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时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街道办事处主任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威胁的社区居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下称防灾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下称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由国土分局负责印制,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其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点的概况、威胁对象及范围、监测责任人、避险方式、避险场所与撤离转移路线、灾情预警与报告、联系人电话等。

    5.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泉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气象局负责。

    五、应急响应

    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指挥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财务组、灾情调查组、治安消防组、秘书组、宣传组、防灾救灾专家咨询组等10个工作小组(其组成单位负责人及职能详见附件1)。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人民高度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损失。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鲤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国土分局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鲤城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组成单位、职能一览表

    2.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鲤城区2018年汛期防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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