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200-2020-00020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0〕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11 15:2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203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鲤城区“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

    《鲤城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方案》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4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长效工作机制方案

     

    为深刻吸取“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固化历年来“三合一”的整治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持对“三合一”场所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基层单位网格排查、部门联合执法、社区每日巡查、隐患综合治理等多渠道方式方法固化“排查一整治一回潮一复查”的常态闭合整治模式,推进“三合一”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实现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分离,保持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建设“平安鲤城”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领导

    在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由区“三合一”场所整治办组织和协调全区“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街道和“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整治范围

    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重点整治以下形式:

    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在工厂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在自建民房、商品房或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生产住宿在同一场所内。

    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在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或自建民房、出租房的店面商铺,从业人员留宿、店家合一。

    二)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范围,严防回潮。

    、工作机制

    一)组织推动。各街道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对“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常抓不懈,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整治责任,明确排查方式、落实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五包干”制度,包片、包点、包社区、包厂、包店,确保每一处排查发现的三合一有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定期回访。公安、应急、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城管、文旅、消防等部门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二)排查整治。一是多种形式开展排查。区“三合一”整治办及各街道可通过开展购买服务进行“三合一”场所排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全区81个社区进行滚动排查兼以开展消防入户宣传,发放消防宣传单及“三合一”场所安全告知书;各街道、派出所、城管中队、社区网格员、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要将“三合一”场所排查纳入日常工作检查中;各渠道发现“三合一”场所和回潮现象要进行隐患登记、拍照取证, 制作成统一样式的电子及纸质版台账,第一时间上报各街道,并由街道于每周五汇总至区“三合一”场所整治办进行通报。二是合力督促整改。各街道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整治存量,抑制增量”的原则,联合应急、城管、公安、消防、住建、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和宣传引导工作。各街道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立即清理劝离住宿人员,或者对照整治技术标准, 采取硬隔离防火墙建设,隔墙上不开设任何门窗洞口,做到人场 (生产、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

    (三)巡查回访。各街道要发动社区网格员、微型消防站每月对已在册三合一场所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每月28日前将当月开展情况上报区三合一整治办(联系人:小邓,联系电话:68296778,邮箱:lcxf.119@163.com),形成长效机制;要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严防“回潮”;要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有复查结论、有回访登记。

    四)督导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责任。区政府结合区处级领导每月对挂点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三合一”场所检查;区“三合一”整治办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对各街道“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将通报全区,并纳入综治考评、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对未履行“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工作不尽责,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的;因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启动问责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的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 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

    二)加强综合治理。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堵疏结合。要积极探索借鉴街道消防网格员派驻管理模式,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排查“三合一”场所,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由辖区街道负责督促整改,实现查改责任分离。要多方保障资金用于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桩等技防、物防设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城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共同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指导督促“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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