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300-2018-0065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18〕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2018〕42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南环路明发大酒店至笋江路路口段
主线沥青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南环路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进度要求,相关部门将对南环路明发大酒店至笋江路路口段主线沥青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南环路明发大酒店至笋江路路口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二、管制措施
南环路明发大酒店至笋江路路口段路段道路全封闭,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分流方案
泉州市区往返南安方向:请提前通过泉州环城高速互通或省道307绕行;
泉州市区往返大霞美方向:请提前通过泉州环城高速--泉南高速互通绕行;
南安往返晋江方向:请提前通过泉南高速互通绕行。
以上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时间将根据工程作业进度进行调整,请以现场设置的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为准;请施工路段周边各单位、社区居民、过往车辆和行人配合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安全、有序。
特此通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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