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500-2021-00074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1〕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1
鉴于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乌石山公园一期工程(乌石山公园旅游路及两侧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江南街道、金龙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十一条、《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等两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鲤城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乌石山公园一期工程(乌石山公园旅游路及两侧景观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
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在征求意见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一、江南街道联系人:陈嘉玮
联系电话:15905912858
联系地址:兴贤路432号江南街道办事处
二、金龙街道联系人:黄福来
联系电话:15960888132
联系地址:金龙街道后坑社区延玉路1号
公告网址:鲤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qzlc.gov.cn)→政务公开→征地拆迁信息
附件: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乌石山公园一期工程(乌石山公园旅游路及两侧景观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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