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0〕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0-11-20 17:42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206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20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泉政办202035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定于202011202212开展全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有助于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对提升我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

    (二)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普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1231日。2020年为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要确保在20221231日前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架构

    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应急局,设立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如遇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其工作由接替者负责。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普查各项工作。

    区民宗、教育、工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含交通运输)、农水(含渔业)、商务、文旅、卫健、应急(含地震)、统计等主要参与部门要各自成立普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二)工作分工

    区级:负责制定级普查方案,统筹安排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各街道普查数据,形成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街道:负责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本辖区普查数据。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区财政局统筹安排,确保足额按时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区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街道为主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组织实施。各街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普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资源数据,实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普查任务,由区领导小组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单位不得推诿扯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普查,确保成果质量。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各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隐患治理。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将普查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与风险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运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方面的普查成果,及时开展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附件:鲤城区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鲤城区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杨惠耀  区应急局局长

    陈南骅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国忠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雷东阳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区发改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志勇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松茂  区科技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辉煌  区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彬颖  区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洪涛  区住建局局长

    郭一欣  区城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郑伟文  区农水局副局长

    陈天长  区商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泽凯  区文旅局副局长

    吴美玲  区卫健局副局长

    潘旭洋  区应急局副局长

    陆正昌  区应急局副局长

    蔡颖贞  区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辜志强  鲤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潘旭洋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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