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0〕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0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20〕65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鲤城区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鲤城区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打通惠企政策落实到企业“最后一公里”的堵点难点,把各级各部门的惠企政策更好地宣传到位、执行到位,提高企业惠企政策知晓率、申报率,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惠企政策“红利”,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设置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安排一名业务人员,负责做好日常政策咨询登记,现场答疑解惑,汇总咨询问题,形成“常见问题”清单,受理申报业务等。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惠企政策梳理
按照“谁制定、谁更新、谁梳理”的原则,由制定政策的部门负责按“给资金”“降成本”“减审批”“汇资源”等类型分类梳理惠企政策并制定申报指南,报送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汇总。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惠企政策宣传
通过惠企政策服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惠企政策、申报指南等内容,并根据政策更新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定期开展培训辅导,主动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保持。
(四)惠企平台建设
完善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支持惠企政策线上线下一体化申报。根据业务需求,构造惠企政策申报流程,合理设计平台功能,为惠企政策落实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惠企政策申报
1.一窗受理。由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工作人员根据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录入相关申报信息。
2.分流转办。窗口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分流到对应区直部门办理。
3.部门办理。(1)属于区级部门审查的办件,相关部门在收到窗口转交的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分类处理。对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直接与企业联系,告知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并进行政策解释,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对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窗口向申报企业出具《受理通知书》,如需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实质性审查工作,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并作出审查结果。(2)属于区级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审查的办件,区级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对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直接与企业联系,告知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并进行政策解释,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窗口向申报企业出具《受理通知书》,由区级部门直接上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跟踪审查结果反馈情况。
4.政策兑现。区级部门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兑现方案,其中:应由区级兑现的,属于资质认定类的由相应职能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下发认定文件,属于资金扶持类的由财政部门在规定工作日下达专项资金;应由上级兑现的,在规定工作日内转报上级部门并主动协调加快政策兑现。
5.统一反馈。兑现方案确定后,由相关部门书面通知窗口,再由窗口向企业统一反馈。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全力促进惠企政策实施落地,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抓紧抓实抓细方案落实,并做好软硬件配备保障。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主动对号入座,倒排时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宣传惠企政策,主动与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对接,引导企业了解、申报相关惠企政策,确保惠企政策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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