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0-00032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0〕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2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07 18:1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206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

    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鲤城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市文物局的指导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的意义和目标

    通过开展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总体评价我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普点和文化遗产埋藏区的现有状态,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依据,实现文物和传统建筑档案标准化、动态管理,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调查范围和登录内容

    (一)调查范围

    1在原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三普点名录基础上进行调查;

    2对鲤城区地下文化遗产埋藏区进行调查;

    3对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进行调查。

    (二)登录内容

    包括每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普点和地下文化遗产埋藏区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材料清单。

    三、调查的组织

    (一)组织机构

    1区级成立以区文旅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文保中心、区文旅局、各街道分管领导及区文保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文保中心,主任由区文旅局分管领导兼任(详见附件)。

    2各街道相应成立文保中心,由街道文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配合本行政区域内社区、企业、学校、部队等单位的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老年人等形式收集文物和传统建筑线索;配合进行田野调查,做好相关资料、信息的登录工作,并报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在调查结束后,要强化属地责任,监督、指导社区做好日常巡查,配合区文保中心做好全区文物和传统建筑保护监管工作。

    3从区文旅局抽调有关人员并邀请文物专家组成区文物调查队,对我区原有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普点名录和文化遗产埋藏区进行调查,按调查的技术标准和需求登录全面内容;指导、配合区文保中心深入社区,做好文物和传统建筑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对调查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收集各调查组资料,做好整理及建档工作。

    四、调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统一标准

    调查实施标准化管理,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调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具体包括:

    1《鲤城区文物调查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文物调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4传统建筑构件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二)全区汇总

    调查以区为基本调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调查档案的建立,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普点和文化遗产埋藏区的编制等均以区为单位。

    五、调查的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调查从202011月下旬开始,到2021120日结束。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201130日前,主要任务是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调查队伍,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培训,部署全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测算调查经费并向区财政申报经费等。

    2第二阶段2020121日至1231日,主要任务是实地展开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及信息数据登录工作,做到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3第三阶段202111日至120日,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并上报区政府研究。

    六、调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调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调查组调查、登录,经专家组审定后,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管理。

    调查队在田野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在原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三普点名录上以及文化遗产埋藏区、具有一定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准确填写《文物调查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调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本行政区的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档案并报区政府。

    七、调查成果运用

    (一)调查工作结束后,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调查工作组织、前期调研、业务培训、田野调查、数据资料汇总、整合普查成果等进行认真、实事求是的全面总结。

    (二)根据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结果确定文物分布点和文化遗产埋藏区等重点区域,并结合古城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形成一张图——全区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地上+地下)。

    (三)建立传统建筑构件回收管理体系。完善传统建筑基础信息的调查收集工作,梳理有价值的传统构件材料清单,提供给构件管理单位统一收购管理。

    八、保护利用

    (一)根据市文管委有关文件精神,将调查成果报省、市文物部门备案,经上级文物部门同意后,与规划、住建等部门共享信息,纳入多规合一。建设项目规划前期,参照全区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合理规划,尽可能避开文物分布点和文化遗产埋藏区等重点区域;无法避开的,按程序提前介入考古勘探,既保护文物,又避免盲目性,高效服务城市发展,确保文物和传统建筑保护工作与重点项目建设两不误

    (二)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应与各相关街道、有关部门和项目指挥部共享文物调查成果,在日常巡查、执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工作。结合闽南传统建筑构件回收利用工作要求,推动闽南传统建筑纳入一张图,在片区改造或征迁过程中,邀请行业专家提前进行研判,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由区文旅集团回收管理。建立传统构件供需平台,回收构件不属国家文物范畴的,可统筹用于各类传统建筑修缮项目。

     

    附件: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区文物和传统建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黄志军  区文旅局局长

    副组长:唐宏杰  市文保中心主任

    王泽凯  区文旅局副局长

      员:雷华阳  江南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浮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天燕  金龙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张伟雄  常泰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汪毅梅  开元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吴湘霖  鲤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连英霞  海滨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陈小玲  临江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文保中心,主任由区文旅局副局长王泽凯兼任,主要职责包括:按照调查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区调查工作,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举办调查人员培训班对各街道的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组织调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调查数据库完成调查工作总结,向区政府提交调查工作报告编制调查经费预算。

    以上成员如发生岗位调整,由接任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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