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1-00026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6-04 19:14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1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影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区文化旅游产业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结合我区影视产业发展现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促进我区影视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我区影视产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鲤城影视产业。

      二、 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影视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互联网影视剧等影视作品,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影视骨干企业,力争到2025年,把影视产业打造成为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引进影视企业

      进一步整合资源,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影视项目落户我区,开展策划、拍摄、立项、制作、发行以及衍生产品开发等。支持到我区新设立影视企业,积极引进影视文化领域龙头企业、名家工作室在本区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对整个行业上下游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大型影视骨干企业。积极培育成长型影视企业和特色中小微影视企业,并依托我区动漫产业基地企业资源策划生成一批动漫影视作品。

      (二)加强影视服务保障

      支持建设影视公共服务平台(影视服务企业),为到我区拍摄的影视剧组提供场地租赁、酒店住宿、交通车辆、设备租赁、服装道具、美术置景、后期制作、宣传发行、版权交易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等服务保障。建立包括反映鲤城人文故事的题材资源库,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适合拍摄取景的影视拍摄资源库,非遗项目等民俗资源库,影视产业人才库,帮助影视公司突破时空限制,节省成本,搭建剧组与外景的双边市场,为来鲤拍摄的影视剧组提供拍摄立体导航,推动影视项目落地孵化。

      (三)支持建设影视基地

      支持企业在我区建设影视拍摄基地、影视基地、影视制作基地、影视主题酒店、影视主题商业街区、影视主题景区公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推动数字化影视制作基地建设,并以此带动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

      (四)策划推动影视活动

      加强与鲤籍知名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和影视产业名家的联系沟通,支持影视服务企业在我区引进或承办由国家部委(局)、国家级、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影视节展、赛事活动、全国电视剧名家采风行等活动,为吸引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到鲤城投资创作拍摄奠定良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同协作,根据我区实际,因地制宜规划发展影视产业,共同推进我区影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在严格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10号)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影视精品奖励制度,对在我区备案、立项且获得国家级及国际影展(节)奖项的,给予相应奖励。对经确认为重要的影视园区建设、重大题材的影视项目等,可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三)优化发展环境。严格按照影视产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行业监管,加大版权保护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充分发挥各类影视奖项的激励作用,鼓励优秀原创剧本,推动影视产业创新发展。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