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保障分工
    时间:2014-08-31 08:00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20148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编制,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一、入编范围

    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格式及其释义

    目录格式: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

    机构

    内容

    概述

    信息生成日期

    备注

    /文号

    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

    字段类型

    文字类别

    字段长度(字节)

    索引号

    字符型

    字符

    21

    信息名称

    字符型

    汉字

    120

    发布机构

    字符型

    汉字

    40

    内容概述

    字符型

    汉字

    300

    信息生成日期

    日期型

    日期型

    8

    备注/文号

    字符型

    汉字

    100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3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格式为:索引号由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20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3个字符,格式为:

    1.机构代码

    构代码即政府信息生成单位代码,由索引号的第1-7位组成,包括区域代码、县区代码、单位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2位为区域代码,以设区市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即,泉州,代码为QZ

    2)县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4位为县区序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鲤城区代码为01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7位为单位序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各单位编码和序号详见附件4“000”“099”为预留号,“601”“899”预留给其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使用,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从“901”开始编序。

    2.类目代码

    类目代码是信息分类的编码,即索引号的第9-12位,分为一级类目代码和二级类目代码,分别用两位数字编制。二级类目代码由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自行设置,没有二级类目的,以“00”填空。

    数码为信息类别代码。其中,01-162530为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类别代码;0117-2530为街道、园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类别代码。26-29为预留代码,作为新增公开信息类别或各单位自有类别代码,代码不够时可使用30以后的代码。一级类目代码如下:

    0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02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0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05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06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08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09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  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4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5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6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7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18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9  道、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20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21  街道、园区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22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23  道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24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25  工作动态;

    30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信息生成年度

      信息生成年度是信息生成或变更的年度,即索引号的第14-17位,由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该信息的生成或变更年度。

      4.流水号

    流水号是一组顺序号,即索引号的第19-23位,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流水号在一个信息发布主体内,按同一年份内信息发布时间顺序,由“00001”开始连续编号。

    索引号的第8位、第13位、第18位以“—”连接。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与公开信息相关的说明。

    鲤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具体内容及保障分工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1.1  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工作分工

    1.2  区政府办职责

    1.3  区政府办领导及工作分工

    1.4  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

    1.5  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直属单位职能职责、办事程序

    1.6  区属科级事业单位职责、办事程序

    区政府办人秘股牵头,各部门配合。区委编办负责提供1.41.6单位调整名单的报送。

    1.41.6的内容由相关单位各自负责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

    二、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2.1  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办人秘股负责)

    2.2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2.3  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2.4  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人秘股负责)

    1)决定(公开);

    2)公告、通告(公开);

    3)通知(部分公开);

    4)通报(部分公开);

    2.5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区政府办人秘股负责)

    1)决定(公开);

    2)公告、通告(公开);

    3)通知(部分公开);

    4)通报(部分公开);

    2.6  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办综合股负责)

    201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

       ……

    2.7  鲤城政务信息(区政府办信息股负责)

    2.8  政府人事任免(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

    2.9  为民办实事项目(区政府督查室负责)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区发改局负责,各规划制定单位配合,从2003年开始整理)

    3.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发改局负责,各规划制定单位配合,从2003年开始整理)

    3.3   专项发展规划(规划制定单位负责)

    3.4   区域发展规划报告(区发改局,各规划制定单位配合,负责)

    3.5   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制订或执行政策的部门负责)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区统计局负责,各单位统计数据同步发布在子网站)

    4.1   本年度、季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展情况

    4.2   历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2003年开始整理)

    五、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区财政局负责)

    5.1   财政预算(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

    5.2   财政决算(历年财政决算报告、从2003年开始整理)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区物价局负责)

    七、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区财政局负责)

    八、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办事程序、办事指南、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区法制办指导,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各自分工具体负责)

    九、重大建设项目(区发改局、重点办负责,各相关部门、指挥部配合)

    9.1   本年度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

    9.2   本年度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9.3   历年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情况通报(从2003年开始整理)

    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

    10.1   扶贫解困工作(区民政局、人社局等开展扶贫工作的单位负责)

    10.2   发展教育事业(区教育局负责)

    10.3   医疗卫生工作(区卫生局负责)

    10.4   社会保障政策及年度实施情况(区人社局负责)

    10.5   就业保障政策及年度实施情况(区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

    10.6   科技工作(区科技局负责)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11.1  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11.2  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3  专项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31  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32  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33  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34  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4  区政府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5  基层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6  企业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

    12.1   环境保护监督(区环保局负责)

    12.2   公共卫生监督(区卫生局负责)

    12.3   安全生产监督(区安办、安监局负责)

    12.4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区食安办、食药监局负责)

    12.5   产品质量监督(市质监直属一分局负责)

    十三、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3. 1   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负责)

    13. 2   市政园林(区住建局、市政管理中心负责)

    13. 3   交通(区交通局负责)

    13. 4   农业(区农林水局负责)

    13. 5   城市管理(区执法局、住建局负责)

    十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4. 1   总体情况、规划、计划(区发改局负责,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配合)

    14. 2   教育(区教育局负责)

    14. 3   卫生(区卫生局负责)

    14. 4   文化(区文体新局负责)

    14. 5   体育(区文体新局负责)

    14. 6   民政(区民政局负责)

    14. 7  老龄(区老龄办负责)

    十五、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区住建局负责)

    十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6. 1   民政、双拥、优抚等(区民政局负责)

    16. 2   农业水利(区农林水局负责)

    16. 3  地震(区地震办负责)

    16. 4  卫生防疫(区卫生局负责)

    16. 4   社会慈善救助(区红十字会、慈善会负责)

    二十五、工作动态

    三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以上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及保障分工,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工作实际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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