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清海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案的行政处罚
时间:2019-05-20 15:46 浏览量:1

关于对张清海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案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下午,浮桥街道新车路一家名为夜啤酒餐馆(营业执照登记为鲤城区秀英餐馆)发生一起火灾。经询问调查,该餐馆经营者廖迎荣向张清海购入一种名为生物环保燃料油作为燃料,当天在加注过程中引发火灾。张清海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扣押的生物燃料环保油及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伍拾捌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