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交警大队扎实推进中心市区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第二阶段行动
发布时间:2016-12-22 03:19 字号:

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于716日至731日进入集中整治第二阶段--警示教育阶段,鲤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举措、全方位扎实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面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由林怀中大队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直接挂靠于区道安办。并于713日上午组织大队全体民警召开第二阶段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强调部署,支队政委谢希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署。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根据《泉州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第二阶段的警示教育阶段需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市区违法上路行驶的将暂扣车辆,并组织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鲤城大队根据本单位实际,对交通安全学习点认真规划、合理设置,加大硬件投入,进一步完善学习点场地基础设施建设,使前来学习的群众提供有序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是强化整治信息的宣传引导。为进一步扩大整治行动的影响力和熟知度,鲤城大队设计了《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知识学习通知书》的温馨提示卡,内含此次行动整治重点、时间、学习内容、地点及暂扣车辆停放地点指引,让群众更好的熟知各项整治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电视报纸传统渠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第二阶段整治行动相关信息进行全方面、多渠道宣传,以“鲤城交警微发布”微信平台发布的专题受到广大群众转发,阅读量达到10000多次。

四是强化违规车辆的整治力度。整治期间,鲤城大队集中警力资源,以岗亭为依托,以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查处的车辆进行暂扣,向车主发放电动车规范管理温馨提示卡,通知到大队警示教育室签到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签订承诺书,办理放车手续,告知停车场位置,携带相关材料到停车场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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