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8号)和《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农户登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社区登记核实公示、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反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财政局共同核查,我区共161个农户符合补贴条件,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6.6亩、0.05亩以上甘薯种植面积184.73亩,合计总种植面积191.33亩,其中甘薯面积补贴标准按水稻、玉米、大豆面积标准三分之一计算,折算后总种植面积为68.22亩,每亩补贴标准146.59元,共需兑付资金10000.49元。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根据各街道办事处核实的耕地面积折算后核拨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及时下发到相关对象手中。各相关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耕地面积的调查和统计工作,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各街道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情况表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各街道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情况表
街道 |
户数 (户) |
甘薯面积 |
玉米大豆面积 |
合计种植面积 |
折算后面积(亩) |
补贴额 (元) |
浮桥 |
128 |
144.48 |
6.6 |
151.08 |
54.81 |
8034.67 |
金龙 |
33 |
40.25 |
0 |
40.25 |
13.41 |
1965.82 |
合计 |
161 |
184.73 |
6.6 |
191.33 |
68.22 |
1000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