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养老服务机构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7 09:02:00

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2023年春节养老机构慰问资金分配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春节养老机构慰问资金安排如下:

  一、慰问金主要用于慰问养老服务机构一线护理员及管理人员。

  二、慰问标准每人200元。

  三、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将慰问资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让养老服务机构一线护理员及管理人员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

  四、省、市领导慰问养老机构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下拨资金中列支2万元,慰问工作人员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下拨资金中列支2.3125万元,区级配套0.1875万元,配套资金从年初预算工作经费资金中列支。

  附件:鲤城区2023年春节慰问养老服务机构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鲤城区2023年春节慰问养老服务机构资金分配表

  服务机构名称

  慰问工作人员人数

  慰问金额

  (人/元)

  市级慰问金(元)

  区级慰问金(元)

  省、市领导慰问机构(元)

  江南老年颐乐园

  58

  200

  10730

  870

  10000

  鲤城区社会福利院

  48

  200

  8880

  720

   

  兴贤医院养护中心

  0

  0

  0

  0

  10000

  慈园金山养老院

  3

  200

  555

  45

   

  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

  服务照料中心

  16

  200

  2960

  240

   

  合     计

  125

  37600

  23125

  1875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