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消防监督抽查通报
时间:2017-08-02 09:26 浏览量:1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2017年第三次消防监督抽查通告要求,于71日至7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对列入抽查的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场所)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火灾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抽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向广大市民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次消防监督抽查共抽查单位9家次,8家重点单位,1家为高层建筑。抽查发现9家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在本次消防监督抽查过程中共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份,发现火灾隐患27处。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好于一般单位。被抽查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基本良好,火灾隐患整改有力。但也发现部分单位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消防设施检查、检测记录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空泛和笼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未及时到消防大队报备;部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态度不端正,应付工作。单位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知识不足,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要认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这里说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疏散设施等。特别是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要确定维保单位定期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对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要确保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和锁闭。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是要加大对员工教育培训力度,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懂得报火警、懂得扑救初起火灾,懂得引导疏散,懂得自救逃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持证上岗,熟悉设施设备的操作。

二是要做好顾客的消防宣传工作。要因地制宜在场所内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引导前来消费的顾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工作。

三要完善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要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具有有可操作性,要使每名员工熟悉自己在预案中的角色和作用,知道火灾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一次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  

(三)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要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巩固四个能力建设成果,积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要以文件形式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②要建立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设施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灭火疏散演练、消防知识培训等管理制度;③及时准确的填写消防安全管理记录表格;④明确各部位疏散引导员;⑤建立志愿消防队并配备一定消防装备进行针对性训练;⑥按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⑦按时组织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⑧消控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⑨每个单位员工要熟练掌握“三懂”、“三会”等消防安全知识;⑩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示。

希望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报

 

 

 

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82

 

 

 

 

 

 

 

 

 

 

 

 

 

 

 

 

 


消防监督抽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被检查单位类别

检查

日期

主要违法行为

和火灾隐患

现场处置及文书种类、文号

复查时间

及复查情况

处罚种类、数量及执行情况

档案索引

1

泉州市水产大厦

A

712

K

B

726

A  1

 

2

泉州市第一医院

A

718

K

B

726

 

3

金星大酒店

A

718

K

B

726

 

4

华侨大厦

A

719

K

A  B

727

 

5

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

A

721

K

B

 

 

6

泉州书城

A

727

K

B

 

 

7

泉州市鲤城大酒店

A

727

K

A  B

 

A  1

 

8

泉州市公安局

A

731

K

B

 

 

9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A

731

K

B

 

 

填表说明

1、被检查单位类别代号:A-消防安全重点单位;B-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主要违法行为代号:A-违反建筑监督审核规定;B-违反使用或开业前检查规定;C-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D-未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E-违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F-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G-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H-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管理规定;I-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J-埋压、圈占消火栓;K-其它违法行为。

3、主要火灾隐患代号:1-总平布局; 2-建筑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分区(隔);4-安全疏散及防排烟;5-固定灭火设施;6-自动报警设施; 7-消防水量水压;8-消防电源电气;9-建筑装饰装修;0-其它。

4、现场处置及发文种类代号:A-责令改正通知书(立即);B-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C-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5、复查情况代号:0-全部未整改或未改正;1-全部改正或整改;2-部分改正或整改。

6、处罚种类代号:A-罚款;B-拘留;C-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D-警告;E-建议行政处分;F-其它处罚。

7、执行情况代号:0-未执行;1-已执行。

8、档案索引栏填法律文书所在档案的档案号、所在页码等,便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