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1-1200-2019-00026
- 备注/文号:泉鲤安委〔2019〕3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2
高新区、各街道安委会,区直及驻鲤市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格局,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调整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阳春 区委书记
许宏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黄向阳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应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苏毅君 区政府副区长
张刺治 区政府副区长
王江涛 区政府副区长
白建胜 区政府副区长、鲤城公安分局局长
吴碧林 区政府副区长
王垦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吕善强 区人武部副部长
许锦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晓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小桥 区委编办主任
陈荣彬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陈南骅 区政府办副主任
易文腾 区发改局局长
陈东辉 区教育局局长
童双燕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 伟 区工信局局长
雷东阳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苏春阳 区民政局局长
蔡智勇 区司法局局长
吴明强 区财政局局长
张一龙 区人社局局长
郑永年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翼 区住建局局长
吴永志 区农水局局长
许旭川 区商务局局长
黄志军 区文旅局局长
郭志文 区卫健局局长
杨惠耀 区应急局局长
杜炳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国庆 区统计局局长
林荣春 区城管局局长
李贤兴 鲤城文旅集团董事长
吴远萍 鲤城商业集团董事长
郑 毅 鲤城国投集团董事长
赖永能 鲤城城建集团董事长
李菁菁 区法院副院长
石小荣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汉辉 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志群 鲤城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培欣 鲤城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亚义 鲤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景虹 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蒋丽蓉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黄俊宏 团区委书记
刘俊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支公司总经理
李乔松 电信鲤城分公司总经理
伍伟民 移动鲤城分公司总经理
张志新 联通鲤城分公司总经理
林 淞 新门邮政支局局长
戴燎原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所长
区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及13个专项委员会(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鲤城区委、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泉鲤委〔2015〕21号)、《鲤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泉鲤委办〔2019〕81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杨惠耀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副局长潘旭洋、谢立雄、陆正昌同志和主任科员韩明、副主任科员刘建安共同担任。
附件: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名单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名单
一、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白建胜(兼)
副主任:林荣春(兼)、王培欣(兼)、张景虹(兼)
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水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鲤城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培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副局长林志清、鲤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潘碧山、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苏汉泽担任副主任。
(二)消防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白建胜(兼)
副主任:杨惠耀(兼)、林志群(兼)
成员由区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鲤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鲤城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林志群兼任办公室主任,消防大队参谋张伟担任副主任。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吴碧林(兼)
副主任:张翼(兼)、林荣春(兼)
成员由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鲤城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副局长张克曼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黄向阳(兼)
副主任:杨惠耀(兼)
成员由区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局,新门邮政支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副局长谢立雄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城区燃气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吴碧林(兼)
副主任:林荣春(兼)
成员由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郭一欣担任办公室主任。
(六)职业卫生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张刺治(兼)
副主任:郭志文(兼)
成员由区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林局、卫健局、应急局、城管局、总工会,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电信鲤城分公司、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健局,区卫健局副局长吴美玲担任办公室主任。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王江涛(兼)
副主任:杜炳军(兼)
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工信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消防大队,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林剑担任办公室主任。
(八)学校(含校车)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张刺治(兼)
副主任:陈东辉(兼)
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民宗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团区委,鲤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副局长黄志勇担任办公室主任。
(九)林业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吴碧林(兼)
副主任:郑永年(兼)
成员由区自然资源局、农水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陈彬颖担任办公室主任。
(十)渔业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王垦福(兼)
副主任:吴永志(兼)
成员由区工信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水局,区农水局副局长、主任科员黄世卿担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旅游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张应辉(兼)
副主任:黄志军(兼)
成员由区民宗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文旅局,区文旅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吴彩明担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工业和商贸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黄向阳(兼)
副主任:杨惠耀(兼)、赵伟(兼)、许旭川(兼)
成员由区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局,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电信鲤城分公司、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副局长谢立雄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工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吴建忠,区商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天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三)水利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王垦福(兼)
副主任:吴永志(兼)
成员由区人武部、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电信鲤城分公司、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水局,区农水局副局长、主任科员郑伟文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专项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措施,并及时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调度本专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五)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闽委发〔2014〕25号)、《泉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泉委发〔2014〕17号)、《鲤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泉鲤委〔2015〕21号)和《鲤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泉鲤委办〔2019〕81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以上区安委会成员及下设各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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