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2-02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发改20221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6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鲤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16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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