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8-30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鲤环保〔2021〕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9
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站,局各股(室)、站、大队:
根据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泉鲤人大办〔2021〕14号)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涉及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鲤城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分类处理意见》(鲤环保〔2019〕13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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