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7-25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工信〔202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6
各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加快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有力支撑鲤城工业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区两级工信部门继续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等行业。
(二)内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外资项目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鲤城区。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鲤城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项目,已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发改或工信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审批手续。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三)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非新建投资类型。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节能法规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
(二)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加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时间,同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材料中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四)企业应一次性提交正确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项目材料更换与补件。
四、其他事项
(一)列入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二)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直接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无需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区级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登陆工信局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勋燠,联系电话:22355793,
电子信箱:jx22355793@163.com。
附件:1.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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