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0〕1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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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特教学校:
现将《鲤城区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情况,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1.鲤城区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方案(试行)
2.《鲤城区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
“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而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提高我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闽教基〔2018〕8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36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区的实际,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送康上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泉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泉教综〔2018〕66号)、《关于印发〈鲤城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通知》(泉鲤政教[2018]2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区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送康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鲤城区籍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送康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四、“送教送康”内容
包括残疾少儿身体、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
1.教学内容:送教送康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2.康复训练:遵循少儿身体发育成长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感知、运动、语言等各领域的康复训练;注重“小步子、多循环”、“扬优补缺”,增强自信;达到身心发展间共同促进和提高。
3.保健指导:探索医教结合在“送教送康”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思想重视到位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送教送康上门”试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推进需要,成立“送教送康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部署工作及业务理论指导。
(二)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
各中小学根据鲤城区残联提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人口基本数据,于每年6月25日至7月5日、8月26日至9月10日两次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服务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确定“送教送上门”服务对象,填写《鲤城区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附件1),建立健全送教送康档案,并将送教对象上报鲤城区开智学校,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三)明确服务队伍,实施精准送教
1.加强管理和指导。“送教送康上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区将加强管理,及时跟进,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卫健局负责选派医务人员承担医疗康复指导工作。泉州市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兼职特教教研员负责组织送教业务的指导培训。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方式由各片区学校所属中小学和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各选派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送教送康上门”个别化课程的教学工作组,并形成相对稳定的送教工作队伍,保证送教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和“送教送康上门”工作制度,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和成长记录袋等,保证“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落实到位。配合省、市教研部门对“送教送康上门”试点的教学指导,积极探索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2.保证“送教送康上门”的服务时间。我区将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合理安排教师。保证“送教送康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每课时35分钟),每学年不少于240个课时,并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3.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针对性。承担“送教送康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及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4.多形式地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我区将根据所确定的试点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既可以选择居家入户送教服务,也可以选择到福利院为未能入学的重度儿童送教服务,或选择在社区康复机构中结合重度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时送教服务。
(四)提供保障,确保落实
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我区将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对承担“送教送康上门”服务的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根据《关于印发〈鲤城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通知》(泉鲤政教〔2018〕292号)文件精神,为承担送教上门的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伙食和交通补助。
(1)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计算标准:送教老师的交通、伙食补助,按每人每次50元计算,每学期送教结束后由学校教导处统计每个教师的送教次数,下一学期开学初学校核发,所用的费用从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
(2)课时量计算。每个送教对象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按3课时计算,每次送教由家长签名,并送教学校教导处审核确认,送教课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
(五)营造氛围,提高效益
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争取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支持和理解。积极争取卫生、残联和社区康复等机构配合,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教学网络的作用,提高“送教上门”服务的效益。
(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
积极探索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教育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在开展送教送康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时间安排
每年9月15日前,请各校将附件2的《鲤城区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及“送教送康上门”工作计划上报教育股初幼教办公室(电子版另发邮箱:chuyoujiao6540@126.com)。同时每学年结束前各承担学校将“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总结上交初幼教办公室。
附件2
鲤城区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送康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
学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
承担学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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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残疾情况 |
家庭地址 |
监护人 |
联系电话 |
学 校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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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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