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0-00047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0〕12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1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
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
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区属各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7〕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闽教基〔2018〕30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泉教初函〔2020〕44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区课程改革深入开展,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加快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建设任务。按照省厅中期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和市局工作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中期绩效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省教育厅遴选的我区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
二、 评估原则
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示范引领。
三、评价指标和方式
(一)评价指标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项目校中期绩效评估指标(试行)》(附件2)和《省级教改项目校中期绩效评估指标(试行)泉州市细化量分表》(附件5)。
(二)评价方式及流程
实地察看(成果展示)→听取校长汇报(8分钟PPT)→现场提问答辩→查阅材料(随堂听课、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专家组评议→点评反馈→学校表态性发言。
四、评估办法
评估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1.学校自评:第二批项目校做好教改建设过程性资料和成果收集整理工作,对照评估标准进行学校自评,并认真填写《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报告》、准备校长汇报稿(8分钟PPT),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初幼教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发送至初幼教邮箱chuyoujiao6540@126.com。
2.实地评估:我区组织专家对辖区各项目校进行逐校实地中期评估(每校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评估时间:12月28日下午 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12月29日上午 泉州市立成小学;12月29日下午 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3.形成报告:评估专家据实填写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按照评估得分情况排列顺序,评定等级。评估结果以量化得分和质性等级评估相结合,分为五个等级:A级(好,90分及以上)、B级(较好,80-89分)、C级(一般,要改进,70—79分)、D级(不好,须整改,60-69分)、E级(不达标,60分以下)。
4.整改总结:各教改项目校根据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及时修改中期绩效评估报告,并将《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报告》和校长汇报PPT的电子版,于12月30日前发送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初幼教邮箱chuyoujiao6540@126.com,各校的《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报告》(需有专家组签名并加盖鲤城区教育局印章)一式三份送交至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初幼教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市级评估(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0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审核教改项目校中期绩效评估报告和县级评估意见书面材料(参照《省级教改项目校中期绩效评估指标(试行)泉州市细化量分表》(见附件5)的基础上,再开展实地抽查评估,并向省教育厅报送中期绩效评估结果。请各教改项目校务必在区级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的评估资料。
附件: 1.泉州市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名单
2.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指标(试行)
3.省级教改项目校中期绩效评估指标(试行)泉州市
细化量分表
4.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报告
5.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结果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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