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2〕3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9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2-04-09 15:07

    区属各小学:

      为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老城新区办学差距,进一步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江南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辐射,促进新区小学在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育教学效果、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进步,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区老城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江南新区学校的委托管理遵循“职责授权、资源共享、多元扶持、分年评估”的模式,实行老城新区学校际结对,按照“责任承包、目标管理、限期见效”的方式,分步实施,通过2—3年的努力,使受委托管理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全面推动我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委托管理的形式及具体学校

      (一)委托管理形式

      老城区优质学校和新区学校按照“一对一”形式进行结对,形成“委托管理型教共体”。即:区教育局将一所新区学校委托给老城区一所百年优质学校管理,不打破原有学校各自的人事、财务管理体制,由受托学校的校长直接参与并指导被托管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受托学校根据被托管学校的需要,定期派出精干的管理团队和优秀的教师团队指导被托管学校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工作,使受托管学校在学校发展顶层设计、制度文化创设、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及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

      (二) 委托管理的具体学校

      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原有的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委托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管理,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委托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管理的基础上,从2022年春季开学起,新增2所受托管委托管理学校,即:将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委托鲤城区实验小学管理,将鲤城区第五中心小学委托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管理。

      三、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各委托管理型教共体成立委托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承担托管学校的校长担任,受托管学校的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二所“联姻”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学校骨干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托管学校的校长是委托管理教共体的第一责任人,要召集委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双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委托管理目标研究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双方校长签名盖章后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同时,每学期末要对委托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教育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委托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整体推进。

      2.建立健全委托管理的工作机制。委托办学期限一般为三年至六年,托管学校根据被托管学校的需要,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2次;每月派出精干的管理团队和优秀的教师团队实地指导2次;每学期多频次开展教学观摩研讨、课题实验研究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学常规交流,每学期开展联考联析1次。通过实现联动教研活动,开放课堂教学,联合开展教育教学比赛活动,开展校园文化联谊活动等途径进行多元扶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方法输送给受托管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 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的项目任务清单及具体

      实施措施(见附件)

      五、 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义务教育委托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黄劲松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黄志勇副局长、蔡挺副局长、吴燕孺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人秘股、党委办、计财股、初幼教股、校安股、德育股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强化投入保障

      区教育局每年向托管学校下拨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的开展,专款专用。

      (三)建立信息通报和督导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及时通报,交流我区各委托管理学校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在托管期内,区教育局进行跟踪指导,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被托管学校和办学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附件: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的项目任务清单及具体实施措施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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