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2-00043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2〕13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1
你单位变更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由原名称“泉州市鲤城区童心双语幼儿园”变更为“泉州鲤城童心幼儿园”。
接到此批复文件和办学许可证后, 请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即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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