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2〕15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8
各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泉教规〔2022〕2号)文件精神,在幼儿园申报和鲤城区教育局对幼儿园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公示的基础上,我局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泉州市鲤城区金色外滩幼儿园、泉州鲤城大红鹰幼儿园进行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经区级专家组评估和我局审核公示,泉州市鲤城区金色外滩幼儿园、泉州鲤城大红鹰幼儿园符合鲤城区示范性幼儿园评定标准,现予以确认为“鲤城区示范性幼儿园。”
希望以上两所幼儿园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区示范幼儿园在实验、示范和辐射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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