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11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1〕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4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渔业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24 17:16

    江南、浮桥、金龙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临江街道综合执法协调中心,局属有关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渔业行业新冠疫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泉州市新冠疫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应对新冠疫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23号)、《泉州市新冠疫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渔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1〕56号)、《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渔业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海渔〔2021〕79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防控境外疫情海上渔船输入工作的通知》(闽海渔电〔2021〕47号)、《泉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省有关防控工作方案,制定了《鲤城区渔业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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