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0800-2019-00052
    • 备注/文号:泉鲤民社〔2019〕8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关于同意鲤城区临江街道隘南社区联合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19-05-30 09:17

    鲤城区临江街道隘南社区联合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鲤城区临江街道隘南社区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准予鲤城区临江街道隘南社区联合会成立登记。该社区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鲤城区临江街道隘南社区联合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社区发展、社区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联合会应于每年6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联合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19530

     

     

     

     

     

     

     

    抄送:市民政局,市人行,区公安分局,临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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