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0800-2020-00027
- 备注/文号:泉鲤民社〔2020〕8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2
关于同意泉州鲤城福泽惠世医院
成立登记的批复
泉州鲤城福泽惠世医院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泉州鲤城福泽惠世医院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九、十条之规定,决定准予泉州鲤城福泽惠世医院成立登记。你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卫健局。
泉州鲤城福泽惠世医院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医疗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你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单位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2日
抄送:市民政局,市人行,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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