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203-25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信〔20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信访局 时间:2023-01-12 17: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大院13号楼;电话:0595-223557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确领导下,鲤城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关于印发2022年鲤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在区政府门户网“民意征集”发布一篇意见征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规范文件信息制作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统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我局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全年没有发生失密泄密事件;我局每月按期向区政府信息股报送当月政务公开信息,并于公开后的20日内向区档案馆报送信息公开相关材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积极在政府网站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服务。在鲤城区政府网站下设信访局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部门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2.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考核奖惩、人事变动信息、“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公场所地点、投诉电话,方便民众咨询。通过向相关部门和来访群众分发宣传手册等,让社会各界了解信访、合理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协调局各股室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既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严格信息审核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分层级由各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信访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我局存在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公开内容单一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谋划工作亮点,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政策,通过学习加强业务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服务公开工作。继续摸索、完善一套符合信访工作实际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依可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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