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2-00028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2〕1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9
申 请 人: 泉州杰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后坑社区延玉路152号
法人代表: 施永发
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注销申请(受理事项编号:ythlc0381903872211290001),经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62001FJ20180001)。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销后,你单位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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