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4-30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司〔2021〕3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6
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闽司〔2021〕1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鲤城区司法局 鲤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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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闽司〔2021〕1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鲤城区司法局 鲤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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