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3-12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商务〔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5
    鲤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商务局 时间:2023-01-13 16:00

    局各股室,有关商贸流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统筹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安全与发展,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闽安委〔2022〕32号)、《关于做好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31号)精神以及《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22〕26号)、《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鲤安办〔2022〕50号)要求,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细化措施及我区66条具体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落实《鲤城区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泉鲤安委〔2022〕24号)要求,聚焦消防、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同步做好低温寒潮灾害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为“两节”和各级“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各级“两会”召开期间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报送至我局。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有关商贸流通企业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别要针对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从业人员停岗轮岗的实际,合理安排顶岗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3.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有关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

      (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组织开展风险隐患点排查。局各股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有关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闭环整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区商贸领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各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强化宣传发动。局各股室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运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三)严肃追责问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