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1200-2015-00004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15〕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州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27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疾控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实现《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等目标,巩固常规免疫工作基础,筑牢免疫屏障,结合“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我区决定于今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现将《鲤城区201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7日
鲤城区201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一步降低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实现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的目标,我区决定于2015年的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为确保查漏补种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1、通过查漏补种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及时发现、解决免疫规划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维持无脊灰状态,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3、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和查验接种证管理,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含麻类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2、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3、其它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0%以上。
三、活动时间
4月1-30日,具体进度安排详见下表
2015年鲤城区查漏补种月进度安排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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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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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前 |
区级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
区级完成培训。对象为区疾控中心技术人员及基层卫生防疫人员 |
期前指导及督导落实 |
4月8日前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本辖区方案制定、对辖区学校、服务站、计生等基层人员的培训 |
区级完成宣传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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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
基层人员完成期前摸底 |
社区服务中心完成宣传发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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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30日 |
补种阶段 |
边摸边种 |
实施指导及督导落实 |
5月1-15日 |
评估 |
未达到目标重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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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评估 |
5月15--20日 |
总结上报 |
四、目标人群
2010年1月1日~2014年3月30日出生且未完成免疫程序疫苗接种的儿童。
五、组织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查漏补种活动月的重要意义,要把本次查漏补种活动作为今年公共卫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区疾控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查漏补种月活动任务圆满完成。
2、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我局将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评价和方案制定工作,协调街道、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由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协助宣传、摸底工作;托幼机构负责在托在园儿童的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通知单发放等,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区疾控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督导评价和总结等工作。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查漏补种活动,认真检查和梳理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常规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将查漏补种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坚持下去。
3、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周,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社区广播、宣传墙画、宣传单、横幅、LED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向公众宣传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和意义,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大投入,保证落实
切实保障本次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及时解决查漏补种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财、物落到实处。
5、因地制宜,明确重点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制定切实可行、详实具体的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充分调动服务站、计生卫生人员,集中力量,彻底摸清辖区内开发新区、厂矿工地、集贸市场、城乡结合等区域流动人口、寺庙、计划外生育等儿童的免疫接种底数,按照本方案要求,补证、补卡、补种,全力扎实推进,保证实效。
六、活动实施
1、人员培训
区卫计局将组织开展辖区查漏补种活动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查漏补种活动的目的、范围与对象、查漏摸底的方式、补种原则、接种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等。
2、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统计应种儿童数量,客观确定疫苗和注射器需求量,并按冷链要求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储存、运输工作,既保证疫苗的足够使用,又避免浪费。
3、目标人群摸底
⑴入户摸底。对于散居儿童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拉网式调查,同时向家长发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⑵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儿童由托幼机构等配合进行摸底和查漏,托幼机构通知家长携带接种证;
⑶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和接种底册等进行摸底查漏。预防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接种底册,认真核对每个目标儿童的接种情况,找出漏种疫苗种类和剂次,并登记儿童相关信息。
⑷要重视登记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对一些特殊儿童必要时可适当扩大摸底的年龄范围,或是在摸底过程中发现漏种疫苗的较大年龄组儿童,也需要通知补种。发现的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⑸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继续以加盖印章方式对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阶段性管理,以减轻幼托机构、摸底人员查看预防接种证接种记录的工作量,提高准确性。
⑹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核查、汇总摸底登记结果,填写《泉州市201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并根据摸底和应种儿童数,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
⑺督导人员要认真评估摸底调查质量,未达要求的地方要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4、实施补种
⑴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其责任区域内的补种工作,区疾控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接种人员资质等,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执行,合理安排接种进度,避免人群聚集影响查漏补种工作。
⑵接种人员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予以及时补种。
⑶要优先补种含麻类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再安排对其他免疫规划疫苗进行补种,对需补种多种疫苗的儿童原则上每次最多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或间隔2周后再补种,但两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则需间隔28天以上。
⑷查漏补种活动所有的接种记录需登记入接种底册、接种证,并于接种后5日内录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补种期间需安排一定时间核对摸底表,以确保已摸对象均得以补种。
⑸为避免现场拥挤现象,可提前分社区分学校有计划地安排好接种时间;为及时提高补种率,在不与免疫程序要求冲突下应将补种时间预约在摸底的当天或第二天,最迟不超过1周,边摸边种,确保一个不漏。在补种期间,预防接种门诊应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和增加服务频次。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及时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要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治疗。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按照及时、公开、透明原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6、检查督导
区卫计局将成立区督导组,采取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相结合方法,督导查漏补种工作,确保查漏补种质量。督导内容包括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和现场接种质量等。接种前督导,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准备情况;现场接种阶段督导,要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查漏补种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督查接种率快速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督导组在督导活动中,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及时纠正和妥善解决问题。
7、评估
⑴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前,督导员要评估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情况,评价家长知晓率和儿童摸底调查质量。
⑵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完成后,我局将组织快速评估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是易被漏种人群和区域,如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区域(城郊结合部等)。每个街道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社区,每个社区入户调查5-10名需补种的儿童;每个街道抽查1所托幼机构,调查10-20名需补种的儿童。
⑶如儿童在查漏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进行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判定接种结果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儿童,应登记并通知其家长带领儿童到指定地点补种。
⑷完成快速评估后,区疾控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查漏补种率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继续组织查漏补种,确保查漏补种率达标。
八、注意事项
在本次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中,所有补种疫苗原则上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一类免费疫苗,如非家长要求或儿童有禁忌症尽量避免活动期间使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
九、总结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各方面,将本次活动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将有关报表(附表3、4、5)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应传股(qzlccdc@163.com)。
附表1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知单
附表2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附表3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本地)
附表4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流动)
附表5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情况表
附表1: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知单
家长:您好!
预防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手段,经查验接种记录,您的孩子还需接种以下疫苗:
疫苗种类 |
需补种剂次 |
预 约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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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麻疹类疫苗 (麻疹、麻风、麻腮、麻腮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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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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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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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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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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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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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流脑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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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群流脑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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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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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您孩子的健康,请您及时带您的孩子按预约的日期前往 (接种点)接种疫苗。
2015年4月
儿童疫苗补种反馈单
儿童姓名:
该儿童已到我单位补种疫苗(见下表),其接种记录均符合国家免疫程序,特此证明!
疫 苗 |
接种时间 |
疫 苗 |
接种时间 |
疫 苗 |
接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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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单盖章有效,请家长妥善保存,补种完后将反馈单上交给村级摸底通知人员或儿童所在的幼儿园 。
接种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2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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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学校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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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家长姓名 |
出生时间 |
电话号码 |
现居住地址 |
居住形式 |
卡介苗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疫苗 |
含麻类疫苗 |
A群流脑疫苗 |
A+C群流脑疫苗 |
乙脑疫苗 |
甲肝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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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漏种针次 |
补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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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居住形式:A.本地籍人口 B.外来人口(非本县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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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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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儿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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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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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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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疫苗 |
含麻类疫苗 |
流脑疫苗 |
乙脑疫苗 |
甲肝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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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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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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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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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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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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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疫苗 |
含麻类疫苗 |
流脑疫苗 |
乙脑疫苗 |
甲肝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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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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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泉州市2015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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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本级 |
下级合计 |
合计 |
宣传动员会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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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与部门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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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宣传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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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宣传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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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宣传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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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手册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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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接种通知单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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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宣传画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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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单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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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横幅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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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报 |
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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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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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宣传车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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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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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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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接种点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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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接种点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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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摸底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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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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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督导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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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督导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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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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