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19-00013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19〕5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3
区属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
2019年2月16日,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座用于出租的五层自建房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将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发动企业参与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19〕18号,详见附件1)要求,请相关单位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号召,派出技术人员参加我区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全区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选派经验丰富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以及施工员、质检员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排查工作,每个单位填报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并填报《鲤城区房屋安全排查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3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建工股。
二、该项工作将持续一年左右,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工作方案分阶段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我局将在不影响相关人员的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对报名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调配。
三、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人员,我局将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蔡志成,联系电话:22355820,传真:22355817,邮箱:w22355820@126.com)
附件:1、省住建厅《关于发动企业参与房屋安全排查工
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19〕18号)
2、鲤城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人员报名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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