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19-00043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19〕22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2
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建机一体化企业,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及省、市、区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改革发展工作扎实有序有效推进,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报送成果化清单进展情况的通知》(泉鲤安办〔2018〕17号)精神,我局梳理了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鲤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负面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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