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18-00052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18〕27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0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招选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18-12-20 19:00

      因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19日作出《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泉鲤政〔2018〕32号),并于同日发布《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泉鲤政〔2018〕33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局于2018年12月12日向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通告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协商选定的时间截止2018年12月19日前,现期限已届满,未收到被征收人提交的书面意见。为确保对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公平、公正的补偿,本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选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价值等;

      2、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19日;

      3、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4、评估费用:依委托合同约定。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

      2、入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17年度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3、同时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

      4、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30止。

      报名地点:鲤城区后城8号楼103号(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

      四、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泉州区域外的评估机构,还应提供泉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证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评估师的资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

      五、评估机构选择方式

      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含3家);

      我局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开进行选定,确定1家评估机构为中选的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机构,具体公开选定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30,选定地点: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指挥部(旧延陵小学二楼),届时请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准时参加,同时被征收人代表、浮桥街道办事处、延陵社区代表可以到场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毓斌,电话:18050806363

      联系地址:鲤城区后城8号楼103号(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1. 评估机构报名表

      2. 授权委托书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

      评估机构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评估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资质等级

        

      注册评估师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应交证件是否齐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附一份合同)

        

        

      备注

        

      企业经办人签名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姓名)        系(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授权(姓名)        为本企业的代理人,以本企业的名义参加                      组织的对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价格评估公开招选评估机构的活动。该代理人在参加本次公开招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企业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的权利)。

      特此委托。

      企业(盖章):                 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授权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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