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常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10 17:50 浏览量:1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常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机关及所属各部门:

  现将《常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0日

  常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省委、省政府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市、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部门职责分工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部门职责分工

  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卫计办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死亡证明有关情况的排查。民宗办负责排查并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派出所负责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管理情况的排查,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司法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殡葬法规制度的普法和宣传,并纳入“谁执法谁普法”体系。指导有关调解组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城建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的排查,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并对殡葬设施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的排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受监的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根据上级规划部门的要求,对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是否符合规划建设要求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森林资源督查,纠正和查处毁林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执法中队依据自身职能,配合各相关单位进行执法。社区负责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的规范管理、调查摸底和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墓的执法巡查和整治,重点查处骨灰“二重葬”、新增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法违规行为。

  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二)重点整治任务

  1.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在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城建站、农业服务中心、执法中队、各社区。

  具体任务:社会事务办、各社区负责对全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外的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统计未经审批设立的经营性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的骨灰安放设施的数量、占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2)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骨灰存放格位。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租)骨灰存放格位数量。

  (3)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骨灰存放格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社会事务办负责调查摸底并上报配合区发改(物价)局进行整治。

  (4)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民宗办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民宗办、社会事务办负责调查摸底未经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容纳量、服务对象、收费情况,并上报区直管相关部门。

  2.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该行为主要指殡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信原则,采取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上报区直相关部门。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该行为主要指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情形。

  责任单位:卫计办、派出所、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负责对有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的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摸底并联合进行整治。

  全街道范围所有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上旬)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中旬-9月上中旬)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下,全面深入摸清底数,完成殡葬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8月25日前,各社区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中下旬)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负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社区须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于9月15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节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非法中介、违规建墓、二重葬及少数民族丧葬等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协作、积极作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成立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互通信息、定期发布通报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2805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