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街道机关食堂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机关食堂承包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告如下。
一、承包人条件
泉州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泉州),身体健康(持健康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一定餐饮经营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管理经验。
二、食堂经营模式
(一)食堂以“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微利经营、优质服务”为经营宗旨,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服务对象: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外经营。
(三)服务时间:全年无休(具体情况咨询常泰街道党政办)。
(四)食堂所需厨师、服务员等工作人员由乙方自主聘用、管理,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但应符合国家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的要求, 取得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五)常泰街道制定餐费标准(附现行餐费标准供参考),免费提供场地、厨具、餐具水、电等;承包人自行采购食材、调味品及燃气等。承包人应通过不断提高饭菜样式、口感和掌握合理份量来提高用餐人数,从而达到适度盈利;因用人数少造成的饭菜浪费等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六)我街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承包方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发放考核奖金;一年内出现三次测评满意度低于60%,我街道可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及投标方式
(一)承包费用:鉴于微利经营要求和用餐人数较少等原因,我街道不收取承包费用,且每月适当补助承包人经营费(分为经营补贴和考核奖金等)。
(二)投标方式:采取集中投标的方式对街道每月补助承包人经营费进行投标,由我街道设定投标最高价(投标结束后公开),最低价者中标。如符合投标条件人员少于三人或所有投标价都超过投标最高价,则取消投标,由我街道与报名投标人进行竞争性商谈确定承包人。
四、报名要求
(一)承包人应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2.本人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招投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止;
2.报名地点: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
3.报名联系人:纪清建 报名电话:28052730
4.招投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常泰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常泰街道机关食堂现行餐费标准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常泰街道机关食堂现行用餐标准
早餐餐标:3元,主食:白米粥,配菜:鸡蛋1个、青菜或咸菜一份。
午餐、晚餐餐标:8元,主食:白米饭,配菜:萦菜素菜各2份(8种菜式选供选择),“国际汤”一份,可另外单独售煲汤但价格不得超5元。
加班人员餐标:一般不超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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