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建站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6-12-19 15:01 浏览量:1

泉鲤高文〔201633

 

 

关于下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建站补助资金的通知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站单位:

根据《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鲤城区《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建设,提升工作站整体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四个分站建站补助2万元,合计下拨补助资金8万元。补助资金从区财政下拨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扶持资金中支出,各分站设站单位应确保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分站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改善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条件。

 

附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建站补助明细表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129

 

 

 

 

 

 

 

 

 

 

 

 

鲤城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9印发

 

 

 

 

 

 

泉鲤反腐办〔20163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工作,确保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向全体党员干部明确提出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意见精神,巩固“四风”整治成果,防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及礼金;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党内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突出重点对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巩固崇廉尚俭的意识。要突出重点问题,针对本地本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申法规政策,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处理典型问题,持续释放知止知畏、收手收敛的强烈信号。要突出重点领域,重视基层基础,瞄准薄弱环节,强化制度建设,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元旦春节期间,要按照“1+X”专项督查的部署,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滥发津贴补贴、利用工会经费超标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区纪委将适时派出监督检查组,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各职能部门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

高新区、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直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动辄则咎、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严肃查处,实名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对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单位,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高新区、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请于201725日上午下班前,将“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报送区纪委。

 

中共鲤城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1219

 

中共鲤城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