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天网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9-10-24 11:35 浏览量:1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天网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对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1.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33081

1.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新春社区天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要求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3.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其他资格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控投标。

4.2.请于20191024日至201910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2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鲤城区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居民委员会(台魁巷11号)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联系人:林女土。联系方式:22386055

3.发布地点:开元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以最低价为中标人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10301720分(北京时间)。

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报名回执单,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03115:31,地点:开元街道办事处。

8本次招标控制价预算费 1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9、交付期:双方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新春社区台魁巷11,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                

电话:22386055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