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街道梅峰社区一楼大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09-22 12:50 浏览量:1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一楼大厅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对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1.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8736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梅峰社区一楼大厅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4.本项目K值抽取为:0%,现场抽取,发包价为元(公式: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金额X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金额)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要求; 

  1.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7.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8.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0.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11.其他资格要求:无。 

  1.1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1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4.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1.15.请于2020922日至20199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联系人:林女士。联系方式:0595-18060095813. 

  1.16.发布地点:开元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以最低价为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9301800分(北京时间)。 

  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报名回执单,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7、本次招标控制价预算费1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学府路262号,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5-18060095813,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