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元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11-19 15:40 浏览量:1
   

 

 

 

 

 

  

泉鲤政开办文〔201899

 

 

开元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元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开元街道河长制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相关社区: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号)、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县、乡三级建立双河长的通知》(泉河长办〔201832号)、鲤志愿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鲤城区双河长的通知》(泉鲤委〔201820号)精神,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将《开元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开元街道河长制规章制度》印发到相关社区,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开元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2.开元街道河长制规章制度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20181119       

 

 

 


附件1

开元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201811月)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号)、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县、乡三级建立双河长的通知》(泉河长办〔201832号)、鲤志愿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鲤城区双河长的通知》(泉鲤委〔201820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建设畅通、宜游、秀美、富裕新安化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遵循河流自然规律,依法开发,合理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陆共治。坚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

三、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围绕保障河道安全、清洁、生态的目标,全面建立街道、社区两级河长体系,确保全街道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强化河流管理责任,创新河流管理机制,实施河流系统治理,加快实现“河岸整洁、河流畅通、水质优良、岸线优美”的目标。

四、组织形式

(一)组织体系

街道建立双河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记担任内沟河河长,街道党工委武装部长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街道河长办人员及相关社区书记任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对本辖区内河道流域水环境治理负总责,负责牵头推进所辖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督导乡镇内沟河河长履行职责,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乡镇河长进行约谈,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2.河长办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内沟河河长确定的事项。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二)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社区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督促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确保污水排放满足环境容量和标准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要结合街道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好河流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四)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街道要建立河长制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流管理情况,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根据2018年度鲤城区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将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街道、社区要广泛宣传《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河流保护管理教育,增强河流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开元街道河长制规章制度

201811月)

 

一、制定目的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县、乡三级建立双河长的通知》(泉河长办〔201832号)、鲤志愿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鲤城区双河长的通知》(泉鲤委〔201820号)精神,建立街道河长制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制度。

二、工作会议制度

(一)街道河长会议

由街道河长主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出席人员:街道河长、河长办主任、河长办成员及相关社区书记。其他出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另行通知。

会议主要事项:

1.传达、贯彻中央、市、区河长制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

2.总结上一年度本区河长制工作,研究、部署当年度河长制重点工作;

3.研究、制定本区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4.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二)河长办工作会议

河长办工作会议由街道河长办主任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出席人员:街道河长办成员单位,其他出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另行通知。

会议主要事项:

1.传达、贯彻河长制联席会议和区河长办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协调河湖管理和保护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3.推进河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三)河长办专题会议

河长办专题会议由河长办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原则上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

出席人员: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其他出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另行通知。

会议主要事项:

1.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其他需要召开会议的事项。

会议视情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

(一)报送原则

及时。工作信息及时收集、定期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直呈直报。

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真实准确。

典型。重点报送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

共享。内沟河河长制工作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二)信息专报

1.专报信息报送。相关社区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街道河长办,由街道河长办负责整理、汇总,上报。

2.专报信息处理。街道河长办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街道河长办主任签发。

3.专报信息内容。街道河长办需立即呈报街道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区河长办的信息。

主要专报事项:

1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2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

3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三)工作月报

街道河长办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区河长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等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

2.河长制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河长制工作任务主要是指区河长制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报送工作进展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推进工作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以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3.河长制组织机构建设,河长制制度、机制建设等动态;

4.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等;

5.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四、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相关社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督察。

(二)督察主体及对象

街道河长办对相关社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

(三)督察内容

水生态修复情况:河道日常管理养护实效。

特定事项或任务实施情况。街道河长、河长办主任批办事项,或河长办工作会议、河长办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的推进实施情况;市级、区级部门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察形式

每年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督察方案,明确当年度督察的主要内容、具体安排。采取日常巡查台账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1.督察小组对督察目标进行实地检查,进行询问并记录;

2.督察小组检查日常巡查台账。

(五)督察整改

督察小组现场督察结束后,整理督查现场存在问题并下发给内沟河所在社区进行整改后反馈。街道河长办将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复查。

五、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及对象

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街道河长对河道专管员及相关社区网格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河道专管员的日常巡查记录,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改反馈情况,以及水何保洁的情况。

(四)考核形式

考核主要采取现场督查、查看巡河记录、自查自评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分值

年终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客观打分占70%,自查自评占30%

(六)考核时间

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定于每年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核等次划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优秀: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

良好:考核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

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

(八)奖惩措施

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道专管员及相关社区网格责任人,予以通报。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

对工作不力、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给予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20181119日印发